- 作为一名“持证上岗”的出版物鉴定员,自1992年从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以来,我出具的《出版物鉴定书》不下百种。鉴定工作中,时常遇到各式各样的外来干扰。但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做到“任尔东西南 ...
作为一名“持证上岗”的出版物鉴定员,自1992年从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以来,我出具的《出版物鉴定书》不下百种。鉴定工作中,时常遇到各式各样的外来干扰。但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做到“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原则不放松”。
2007年,我遭遇了从事鉴定工作以来最严峻的一次挑战。这次挑战裹挟来的考验和磨砺,至今令我难忘。
去年9月中旬的一天,有个部门递来一份《送鉴报告》,要求我对一种刊型印刷品进行鉴定。该印刷品没有违禁内容,免费赠阅,但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许可。究竟如何决断呢?我陷入了沉思。在对印制该印刷品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等因素”进行详尽分析梳理后,我作出了适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定性为“违规出版物”的初步结论。
谁料想,这个初步结论竟引发了强烈反应!委托人断定,该印刷品就是“非法出版物”,他们找到我局专司出版物鉴定组织协调的职能部门,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说实话,以前做过的100多起鉴定,鉴定结论从来没有遭到过任何质疑。一开始,我感情上难以接受,但很快我就冷静了下来。我认识到,质疑是委托人的权利,要想证明自己的鉴定结论是正确的,意气用事无济于事,必须依靠更加有力的证据、更加透彻的剖析和更加严谨的论证!在这个理念引领下,我迅速投入到新一轮鉴定工作中。最终,我将鉴定情况向局分管领导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肯定。
9月下旬,我正式将“维持原判”的《鉴定意见》送达委托人。顺便说一下,以前,我局对鉴定结论是“违规出版物”的,一般是直接将鉴定结论口头告知委托人,不形成文字。我这次专门起草《鉴定意见》,算是在这类鉴定上开了先河。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隆重召开,随后,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席卷全国大江南北。我深受触动,更备受鼓舞,因为,解放思想的真谛和我鉴定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一脉相承的!
2008年8月,结合“全国新闻出版学法用法知识大赛”,我向局领导提交了一份6000余字的《关于出版物鉴定工作的认识和建议》。在这份汇报中,我结合上文所述鉴定实例,系统归纳总结了出版物鉴定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即综合评估原则、惩教结合原则和先例遵循原则。
我认为,在这次出版物鉴定中,与其说是我捍卫了我个人的尊严,不如说是我捍卫了鉴定作为一门科学的尊严。
感谢挑战和磨砺,它们让我进一步接近真理,它们把我变得更加坚强和成熟,它们使我能够充满勇气、信心和豪情地大声地对自己说:“Yes!”
(作者为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图书报刊出版管理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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