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在第一版发表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对于一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来说,30年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然而,正是在这短 ...
复会以后,胡福明意犹未尽,又第一个发言,重申他的观点。会议主持人迅即宣布,这个问题的发言到此为止。讨论会又转入到原来的主题上去。
讨论会结束后,我和胡福明再度相会(可能也是我找的他),这时我提出请他为《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写一篇专稿。专稿的题目我没有出,但我把这次到南京来的组稿意图,也就是要物色作者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拨乱反正撰写文章告诉了他(否则我就失职了)。我从胡福明的两次发言和短暂交谈中,看出他思想解放,敢于发表和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应该是一位比较理想的组稿对象。我选定了他后,就再也没有就这一问题向其他理论工作者约稿了。
参加南京地区理论讨论会以后,我连续到华东、西北出差。在此期间,胡福明寄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稿(即后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7年12月下旬,我回到报社。在这之前,该稿由于被认为“纯”理论,谈的问题又好像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等,决定退稿,但因为它是我约请作者写的,而我又是《哲学》专刊负责人,就留下来待我回来最后处理。胡福明同时还寄来一篇批判江青鼓吹过的“女人也是生产力”谬论的文章。该稿也因被认为这一谬论本身就荒诞不经,也决定退回。
我回报社后,阅看这两篇来稿。批江青的那篇不适合在专刊上用,同意退稿;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尽管理论性很强,引的革命导师的话较多,但它抓的问题重要,面对“文革”中林彪、“四人帮”散布的现代迷信,有很强的针对性,符合报社的组稿意图,是一篇好文章,就决定留用。经过初步编辑,删掉了一些我认为意思重复的内容,于1978年1月14日签字发排。1月19日寄了两份小样给胡福明,并附了一封信。信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已粗粗编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的第一部分压缩了,突出后两部分,但仍觉长了一些。是否请您看看可否再删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复,可否精炼一些。另外,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马列主义‘过时’论之感的副作用。文章请尽快处理寄来,争取早日刊用。”
2月、3月,我都给胡福明寄过小样,请他修改。3月13日信中说:“您的文章,基本上已定稿,但现在看来,联系实际方面的内容较少”,“您的文章,立意是很清楚的,但为了使文章更加(具有)战斗性,请适当增加些联系实际部分。由于‘四人帮’多年来抓住片言只语吓唬人,束缚人们的思想,致使一些同志至今仍不注意实践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定义出发,从概念出发,离开具体条件硬套某个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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