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12个内设机构(正司局 ...
(六)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拟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出版单位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承办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查进口音像制品;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进行审批;组织调控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印刷发行管理司
拟订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负责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的监管,组织查处严重的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
(八)科技与数字出版司
拟订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制定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行业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制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的相关行业标准;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拟订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拟订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版权管理司
拟订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政策;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审批并指导其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承办著作权涉外条约有关事宜;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承办指定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审批工作。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指导、协调出版物来华(进境)展览、展销和进口管理的工作;制定出版“走出去”的方针、规划,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十二)人事司
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署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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